- 机构职能
基建处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负责拟定学院校园发展规划,牵头编报拟建项目建设书。
3、负责基建项目立项、报建等工作。
4、负责委托基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报告的编制。
5、参与组织确定学院基建工程的地质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招标工作。
6、负责施工图纸的审查和图纸会审工作。
7、负责学院基建工程技术资料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8、负责对校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卫生等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同学院有关部门做好工程施工单位人员的计划生育等工作。
9、承担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376—628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