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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基建处零星维修项目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4-05-30       点击量: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基建处零星维修项目管理规定

为做好学校校区内房屋及建筑设施的日常维修工作,提高维修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学校基建处零星维修项目长效管理机制,使报修方便、维修及时,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师生。按照学院相关规定、部门职责,由基建处牵头负责的零星维修项目(5万元)现场踏勘、施工方案制定、施工企业选取、施工组织、施工过程监督、工程量复核、验收及资料整理等工作。本着节约资源,明确责任,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维修主体

学校校区内房屋及建筑设施,主要指学校校区单体工程所属的土建部分、屋面、配套管道堵塞及校区内道路、路沿石、管道等公共部分的建筑设施(不含门、窗、水电项目)的维修。由使用部门(校内公共部分由基建处负责)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维修申请,经提出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经提出部门主管校领导以及基建处主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基建处将其列入零星维修项目。

二、维修流程

(一)根据使用部门维修申请内容,由基建处、使用单位、第三方派人踏勘现场实际情况后,对工程量进行审核和签字确认。

(二)根据工程预算价格,将工程分为两类:① 3万元<工程预算价格≤5万元的零星维修项目,基建处会同学校纪委、监审处从基建处维修施工企业库中随机选择3家进行集体询价或竞争性谈判,价格最低者中标; ②工程预算价格≤3万元的零星维修项目,由基建处从基建处维修施工企业库中随机选择1家负责施工。

(三)确定施工企业后,基建处1日内向施工企业下发《派工通知单》,施工企业接到《派工通知单》后,2日内必须进场施工。施工企业进场施工前,基建处、使用部门、施工企业三方必须进行现场交接,施工企业按规定拍摄需维修部位完整视频。施工企业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自觉接受基建处、使用部门监督,并在承诺工期内完成维修项目维修。施工过程中,涉及消防、水电问题,及时与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对接。

(四)零星维修项目维修完成、施工企业自检合格后,向基建处、使用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基建处、使用部门、施工企业三方验收合格后将已完成维修项目交由使用部门使用。验收完成后,施工企业5日内向基建处提供完整的施工过程资料。

三、基建处维修施工企业库

(一)按照公平、自愿的原则,基建处将参与过我校公开招标项目或零星维修项目施工的企业列入我校零星维修项目维修施工企业库备选名单。

(二)备选企业向基建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经核实备选企业联系人与备选企业营业执照一致(或有近三年社保缴费证明)的列入我校零星维修项目维修施工企业库。

(三)承担维修任务的施工企业在接到基建处电话通知后,及时组织人员与基建处、使用部门对接,并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维修项目。负责施工的施工企业,在施工前需向基建处另行提交工程质量保证书、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工期等纸质承诺。如果施工企业存在下列行为,该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一并列入黑名单,并从基建处维修施工企业库中移除

1、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施工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施工;

2、施工过程中使用建筑材料未经基建处、使用部门签字同意;

3、施工过程中隐蔽部位未经基建处、使用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未整改继续施工或整改完成未组织再次验收;

4、施工完成后,施工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基建处移交施工过程资料;

5、质保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

6、不服从学校管理,给学校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

(四)当维修施工企业库不足3家时,由学校公开招标确定新的维修施工企业。

四、施工过程管理

(一)施工企业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接受基建处、使用部门全程监督。

(二)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部位需经基建处、监审处、使用部门验收合格、现场实际测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三)施工企业提前将所用建筑材料报送基建处、使用部门审核,经确认同意后方可用于施工。

(四)维修完成后,基建处(至少2人)会同使用部门对维修工程量进行实际测量,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五)施工企业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施工完成几个阶段必须拍摄施工过程图片,彩色打印后作为施工资料移交基建处。

(六)3万元<工程预算价格≤5万元的零星维修项目,隐蔽工程测量、工程验收,基建处必须会同学校纪委、监审处一起参加。

五、其他事宜

(一)维修工作实行由基建处定期巡查检修与使用部门报修相结合的方式。

(二)基建处接到报修申请后,如无法及时维修的,基建处向报修部门说明原因,并告知具体完成时间。

六、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基建处零星维修项目派工通知单

附件二:基建处零星维修项目验收单

附件三:基建处零星维修项目隐蔽部位签证单

 

                                                                                           2024年5月7日